各省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风险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3个指导原则。为进一步完善指导原则内容,保证其科学合理性和实际操作性,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下载并填写附件《反馈意见表》,于2018年12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中心。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风险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联系人:关薇(电话:010-85243770,电子邮箱:guanwei@cdr-adr.org.cn)
《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联系人:赵燕(电话:010-85243768,电子邮箱:zhaoyan@cdr-adr.org.cn)
《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征求意见稿)》联系人:王刚(电话:010-85243767,电子邮箱:wanggang@cdr-adr.org.cn)
附件:
1.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风险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风险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5.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6.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来源: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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