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51号通告附件1.doc
特此通告。
附件:
1.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51号通告附件1.doc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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