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 2017-06-15


昨日,六一儿童节,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分别在北京和上海挂牌成立。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将以北京儿童医院为主体,上海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为联合主体,共同构成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将采取委市共建模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对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下达专项任务和配套经费、开展监督管理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等,北京市政府和上海市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运行经费等,主体医院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北京儿童医院院长倪鑫表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的共同领导下,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并成立医疗部、教学部、科研部、预防部、联络部及管理部六个机构,从服务于国家儿科整体医疗高度,全方位组织日常工作,实现“大医疗大科研大合作”的发展。

目前,在全面两孩政策环境下,包括建立与产科联动机制,开展出生缺陷监测、筛查、预防等研究,探索儿童健康及慢病居家式保健管理,借力信息化手段落实分级诊疗、促进患儿有序就医等一揽子有关儿童健康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已被写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建设方案当中。




除了国家儿童医学中心,还有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除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外,还将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在定位上,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是我国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中心、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中心,具有儿科临床研究转化职能,承担全国儿童主要疾病登记、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引领全国儿科医学技术发展,会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我国儿童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是区域内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中心,培养区域内儿科骨干力量,引领区域内儿科主要疾病的临床研究,协同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在职责任务上,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主要负责开展我国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全国儿科疾病防治规划,编制儿科疾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儿童主要疾病登记、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数据分析,预测儿科疾病发病和死亡、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及时将国内外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整合资源,构建儿科疾病防治网络,推动开展儿童预防保健服务,探索建立适宜的儿科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国际儿科疾病防治及儿童医疗保健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统筹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相关工作。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开展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引领区域内儿科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配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开展临床研究,做好医学研究成果转化;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学术交流和区域协作;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协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科医疗服务水平。

在设置上,全国将设置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目前已经明确),6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这6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原则上在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个行政区域各遴选1所儿童医院或儿科实力突出的综合医院作为主体,牵头整合区域内儿科资源。

未来医联体建设中或承担重要责任

根据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在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建设中,明确提出根据不同区域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来源: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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