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2016-11-01

  为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原局令第3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10月31日

来源:C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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