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使从事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人员更好地理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和掌握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有关审评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提高注册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决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基础培训班。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等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以及注册工作的相关人员。
2.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及技术支持机构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主讲人:卢忠(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
2.注册申报相关要求及咨询管理工作介绍
主讲人:李耀华(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量管理处副处长)
3.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概况及配套法规介绍
主讲人:张世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量管理处)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主讲人:李耀华(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量管理处副处长)
5.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主讲人:张世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量管理处)
6.无源植入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常见问题汇总及解答
主讲人:史新立(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三部部长)
7.有源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常见问题汇总及解答
主讲人:杨鹏飞(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一部)
8.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常见问题汇总及解答
主讲人:吕允凤(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六部)
9.无源非植入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常见问题汇总及解答
主讲人:杨晓冬(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五部)
10.交流及研讨
主讲人: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卢忠副主任
主讲人: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三部史新立部长、质量管理处李耀华副处长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下旬北京
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将于开班前10天另行通知,也可登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www.cmde.org.cn)查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为期四天(含一天报到,三天培训),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资深技术审评人员进行授课。
2.培训结束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颁发培训证明。
3.培训费2800元,可提前汇款至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也可报名时刷卡或交纳现金。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可按酒店团队价格协助预订。
4.报名办法:采用以下方式均可报名。
(1)用手机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本通知后的二维码,可直接进入报名界面;
(2)网络报名,登录审评中心网站(www.cmde.org.cn)点击培训报名专栏进行报名;
(3)详细填写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量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天真 黄亚荣
电 话:010-68362389,13391858786,18611383567。
传 真:010-68390734
电子邮箱:cmdepx@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310
邮 编:10004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户 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帐 号:0200 0650 0902 2103 668
汇款请注明:法规基础
报名附件: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基础培训班(下载)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基础培训班
(注:*为必填项)
联系人* |
手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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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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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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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安排住宿 |
□否; □单住; □拼住 需协助安排___日至___日住宿,共___间 |
缴费方式* |
□ 现金 □ 刷卡 □ 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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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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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开专票必填) |
开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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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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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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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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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培训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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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为必填项。本表可复制。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汇款的单位请将上述证明传真。
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咨询单位财务。
来源: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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