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在京召开

  • 2016-07-04

2016628日星期二·北京】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十七家医药行业相关协会共同主办的“2016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今日在京召开,继续推进《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实施,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之间的交流。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处长谢鹏飞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李玲出席了论坛并发表讲话。

《准则》源自APEC(亚太经合组织)的《墨西哥城原则》,中国医药行业推行该准则已经有4年的历史,签署该准则的行业协会已达17家,深入推进《准则》的实施不仅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各个经济体的职责,也是中国医药行业的共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潘广成指出:医学专业人士和制药行业的沟通中,医药代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职业的规范化和正规化无疑是推进《准则》实施的重要着力点

RDPAC执行总裁狄思杰表示:推进医学知识和改善公共卫生都离不开医药行业在信息分享方面的互动交流活动,这些活动在道德上的正直性不仅是保持各界对于制药行业经营活动信心的关键,也是制药企业稳健经营、进军全球市场的基石。我们很高兴看到在政府的领导下,各界正积极努力向这一目标迈进。

会上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计划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推动医药代表职业化正规管理。

此外,相关企业代表分享了企业内部合规建设与发展的经验。

赵一粟秘书长代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出席论坛。协会作为《准则》的倡导单位之一,积极组织会员十余家参加了此次论坛

 

《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倡导单位(17家)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

中国中药协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中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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