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2亿余元培训农村妇产科医生

  • 2010-07-14

  昨日从卫生部获悉,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 2.5747亿元专项资金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重点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妇产科人员的技能水平。在实施本项目的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终身教育制度。

  本次培训计划为中西部地区30856所乡镇卫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0个团场医院各培训1名妇产科人员,培训对象为乡镇卫生院中具有一定妇产科临床经验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 130天。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招聘的从事妇产科专业的执业医师也可参加培训。

  据介绍,此次中央财政投入的2.5747 亿元专项资金将用于培训工作补助,每个接受培训的农村卫生人员将获得150元到5200元不等的补助经费。自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投入的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已覆盖了中西部地区22省(区、市)的全部1627个县(市)、30856所乡镇卫生院和457349个村卫生室,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基层卫生机构。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十一五”期间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乡村医生每年开展岗位培训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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