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方案确定

  • 2010-01-20

  1月16日,北京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经济学会联合召开“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研讨会”,据了解,为保障医院医疗收支平衡,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依据本市试点医院的成本核算情况,本市已制定新型财政补偿政策,将对医疗机构给与亏损项目、设备更新、重点学科建设等补偿。这也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中央医改方案中提出的要对医院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的要求。

  市卫生局确定从3个方面对医院进行政策补偿:经常性补偿,包括维持医院正常运营的项目,如离退休人员的补偿以及亏损及无保本点的医疗项目补贴;专项补偿,设备更新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等;鼓励性补偿,对成本效率优化显著的医院进行补偿。方案在补偿政策上获得3个突破,使离退休经费由定额补助调整为按实际补助,减轻了医院负担;保障了医院医疗收支的平衡,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得以体现;设立奖励性补偿政策,实现了财政补助对医院成本管控的激励作用。

  据介绍,通过政府补偿,医院达到收支平衡,可使百姓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提高对医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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