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学校甲流防控工作方案

  • 2009-12-08

 
         教育部、卫生部日前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

 《方案》提出,当疫情达到一定标准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参照执行《方案》。两部门先前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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