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病介入诊疗信息将直报卫生部质控中心

  • 2009-06-17
      6月16日从全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培训会议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经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将对相关病例信息进行上报。
   
      卫生部要求,自7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要在完成每例冠心病介入、先心病介入或心律失常(导管消融或植入器械)介入诊疗后10日内,使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管理信息网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据介绍,病例信息在提交保存后10天内可以修改,10天后病例将被锁定。此病例信息数据库将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质控中心的决策依据,对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指标考核、资质认证、医疗事故处理。
   
      据介绍,卫生部确定了两家单位作为卫生部心血管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以上3类病例信息的管理,并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本辖区内以上3类病例信息的管理。卫生部医政司负责全国信息的使用和发布。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病例信息上报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各医疗机构建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会议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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