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制发医疗机构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 2009-06-02

      为及时防范和有效应对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高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省卫生厅《湖北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指南(试行)》有关要求,为规范我省各定点医院的基本设备和药品配置以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物资储备,5月30日,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的通知》。《通知》分为《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基本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两部分。

      《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基本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对定点医院的床位、基本设备配置、基本药物、基本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等基本设备及药品配置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消杀药品、消杀药械、个人防护用品和诊断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作出明确要求。(湖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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