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征集关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和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的意见

  • 2013-03-28
为了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和创新,推进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提高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效率,促进自主创新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2013 年3月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公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委托协会就两项意见稿向企业征求意见。

协会经征集汇总后,针对两项意见稿中的40 项条款进行认真分析和逐条讨论,共提出了30 余条修改建议。其中针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知识产权证明、同类产品的界定以及受理审查时限等问题及《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中重新注册提交产品质量跟踪报告、不良事件汇总分析评价报告;型号、规格、产品标准、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变化的变更重新注册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协会于3 月底将反馈意见汇总上报至国家食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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