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提升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法律意识

  • 2009-09-25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和审评认证中心联合召开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座谈会,宣传贯彻今年出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提升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法律意识,会上,医疗器械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国家相关广告管理的政策,通报了目前全国违法广告监管状况,重点介绍了新法规中涉及的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处罚条款,包括撤销广告批文、停止受理、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审查人员还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要点,广告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医疗器械处和审评认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

         此次座谈会使企业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有关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提高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一次性通过率,降低严医疗器械广告违法情形的发生率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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