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2007]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规范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格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注册检验报告统一格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注册检验报告统一格式
2.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注册检验报告统一格式编写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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