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信用评价及建设亟待重视

  • 2021-02-05

        近日两办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在医药领域进一步推进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
        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以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已启动医疗器械行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本次信用评级工作全面依托于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一信用医药卫生网(http://creditchinamed.cn/)参评企业可直接注册登录进入“信用评级”界面实现在线注册并填报企业信用信息。
        行业信用评级结果不仅作为企业主体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还将通过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运用大数据实现跨地区、多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作为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详情请咨询协会办公室邬主任
        电话:010-85659394,手机:13126688265,邮箱:wuyl@camd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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