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医用耗材产品工作实操问答汇总(一)

  • 2020-08-28

关于申报北京市医用耗材产品工作实操问答汇总(一)

1、我公司未收到企业系统账号密码怎么办?
答:请先在国家医保局第二批公布的结果里搜索是否存在本企业的产品,若存在,请申请加群:984586309,申请时须填写企业全称,便于审核入群,入群后联系技术客服核实企业身份信息,即可获取账号密码;若不存在,无需领取账号密码。
2、我公司在平台登录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请联系答疑群里的技术客服,由相关人员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密码通过技术客服进行告知,用户取得密码后及时登录系统平台修改密码,并保管好相应密码信息。
3、我公司该如何填报产品的省份价格?
答:根据系统显示的五个省份,填写本产品在相应地区的省级最低供应销售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该地区无销售情况勾选无。
4、我公司该如何填报全国医保统筹地区价格?
答:在系统中填报全国范围内、属于医保统筹范围的各省、市、县级地区的产品最低价格。
5、我公司产品在系统中标记停售的产品规格型号,价格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答:系统中标记停售的产品不需要填报价格。
6、我公司在系统中填报产品价格,是最小计量单位还是最小销售单位的价格?
答:填报价格按最小销售单位报价。
7、我公司本次填报的产品型号选择了停售,以后系统是否可以重新增加该产品价格信息?
答:后期填报工作请关注后续通知。
8、我公司本次填报信息,产品图片一定要上传吗,需要上传什么图片?
答:产品图片必须按系统要求上传,提供产品包装图片即可,若存在多个规格使用一种包装的,只需上传一张包装图片。
9、我公司在系统中申报产品列表显示的产品为什么不全?
答:本次产品填报范围不含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止血类、防粘连类、膝关节类、髋关节类、吻合器类、人工晶体类产品,国家医保局第二批公布结果上述类似范围的均不含,后期需要填报请关注后续通知。
10、我公司产品在国家医保局系统内新证仍在审核中,北京平台系统内是旧证信息, 应该如何填报?
答:目前按照现有数据信息进行填报,新证数据信息须等待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以后才会同步至北京平台系统。
11、我公司有新增产品,已经在国家医保局审核通过了,是否可以导入北京平台系统?
答:本次北京平台系统产品填报以国家医保局2020年6月前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基础,不在此范围的产品暂不支持系统填报。
12、我公司在北京平台系统中显示的产品信息有误,国家医保局系统中信息已更新,是否可以北京系统中信息更改?
答:北京系统产品信息均来源于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的产品信息数据,国家医保局公布正式数据,后期北京平台会同步更新。
13、我公司有目前未在北京销售的产品,以后考虑在北京销售,是否可以参加本次产品信息?
答:本次系统内可以填报产品信息。
14、我公司在系统内搜索不到现在实际使用的配送企业,应该怎么办?
答:请通知相关配送企业前来系统注册账号,生产自行配送的企业也可以进行配送账号的注册,具体操作请阅读以下通知:
http://www.bjmbc.org.cn/index/news_detail.aspx?record_id=811384
15、我公司本次产品信息填报配送企业后,配送企业有名额限制吗?后期是否可以增加新的配送企业?
答:目前名额无限制。本次填报后需要增加配送企业,可关注后续通知,系统日常填报信息开放即可填报。
16、我公司产品填报配送企业时是否可以进行多层级配送代理填报?
答:目前系统内设置配送企业均为一级配送代理。


关于申报本市医用耗材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本市启动医用耗材产品网上申报工作。请面向北京地区开展业务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按照产品范围等要求,申报供应北京地区相关产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除京津冀等地联合采购的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止血类(Ⅲ类)、防粘连类(Ⅲ类)、髋关节和膝关节、吻合器、人工晶体等七类医用耗材产品外,所有已收录进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且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产品,均应进行网上申报。

二、填报内容

企业申报产品的同时,应同时申报相关产品的外省价格,并填报完善最小销售包装及图片、委托的配送企业等信息。

三、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88日至97日。

四、操作方法

各有关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地址:https://hc.bjmbc.org.cn:1000,普通方式登录进入),下载学习操作手册,开展相关工作。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将发送至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上报的联系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五、其他

申报产品及补充信息是后续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要求完成相关产品申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多报、不错报。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错误造成不利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集中填报结束后另行通知进入日常信息填报。

联系方式:

器械科:010-89152634

信息科:010-89152641

QQ咨询群:1135073984(申请加入请备注企业账号+名称,如“00123+某某某公司”)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86     

 
    附件:   上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生产企业版)_20.8.6



来源: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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