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公示通知

  • 2019-06-06

根据卫生标准工作制度要求,我委拟成立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21个专业委员会,现将委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6月11日。公示期间,如认为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请通过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传真:(010)6203051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
        邮政编码:100191

        附件: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名单


来源: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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