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号通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号通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号通告附件3.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号通告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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