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全国70%省份已启动按病种收费,对医械(IVD)厂商影响剖析

  • 2018-01-12
1、对医疗药械领域厂家和经销商的影响。医院的运行,离不开检验、影像、药品、器械等医疗药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按病种收费政策下,医院和医生为了完成政治任务和负荷政策要求,势必会对药械,试剂等耗材进行压价(力度、幅度会超过大家预期),大检查、超额用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等行为可能会减少。

在政策扶持和资本运作下,第三方独立的地域性检验中心、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会有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而药品、器械、IVD产品、医用耗材等公司的利润空间与往年相比将会被大幅压缩,这部分空间目前来看会是厂家、商家、终端用户共同承担这部分的利润损失,行业中的后知后觉的厂家、商家将面临被洗牌出局的命运。

2、对医院的影响。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在按病种收费政策下,成本核算、医院内部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医院需要按照执行政策,制定临床治疗路径,保证医疗质量,不能“缺斤短两”,也不能“超标准”服务,更不能推诿病人和进行分解收费等违规操作。医院的收入增长可能会因为这个政策而被进一步弱化。但是,在病种定价方面,医院在和政府和药械厂商等方面可能还是有空间进谈判和操作以获得利润的。

3、对医生的影响。医改政策中要求医生收入不与医院业务收入挂钩。但多一个病人多一份收入这个情况短期内可能并不会改变,毕竟多劳多得也是合理合法的收入分配制度。在目前的医改政策下,有一部分医生可能会走出体制,进入医生集团或者私立医院,靠自己的技术和劳动获得阳光和体面的收入。另外一部分医生为了合乎政策要求,会继续“戴着镣铐跳舞”,可能挑选病人、进行“费用核算”,提高医疗质量,选择合适的检查、药物、器械。

4、对百姓的影响。百姓对于按病种付费新政策一定是需要一些时间来了解和体会的。国家出台政策的目的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为减少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而从价格方面制定政策来对医疗行为进行约束,让医疗价格透明,解决过度医疗的弊端,通过各种方式减少患者医疗花费。希望患者能够体谅国家和医院、医生的善意。绝大多数医生不会愿意看到患者生病,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下面医生的身份就类似房地产行业里的农民工,干着最低层最直接的工作,房价贵没有去骂农民工,但是医疗的问题却让医生来承担骂名和羞辱。

5、小结

按病种收费已是离弦之箭,势在必行,必须执行。作为医院、医生、患者、公司,或者存在不理解,或者存在难以接受,但在大趋势面前,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只能是接受并享受。

前路慢慢,且行且珍惜。

作为医改重头戏之一,医保控费开始打响2018年医改“第一枪”。近日广西、浙江、四川、河南等多个省份密集发布扩大按病种收付费范围的通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近三分之二省份已经实施或正试点实施按病种收费。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变化意味着我国医改正迈出实质性一步。

按病种收费,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后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费。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2017年以来,支持按病种付费利好政策不断出台。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2017年年中,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17年底,安徽、山西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政策,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扩展明显提速,进入2018年,各省推进速度更是大大加快。

从各省目前落实情况来看,推出的看病“打包”套餐均覆盖百余病种,且多为常见病。“按病种收费有利于患者,可降低患者看病负担,同时对治疗费用也能提前预知。”山东已试行按病种收费的某公立医院医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以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为例,此前济南公立三甲医院的治疗费多在12000元以下浮动,而按病种收费则降到了一万元。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认为,医保管理部门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实施按床日、按病种、总额预付等多种综合付费方式,原则是“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目的是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希望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主动控费,实现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当前的问题是,在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和降低药品费用之间陷入死结从而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医疗服务价格没有提高之前,无法有效地降低医院的药品费用和检查收费,否则医院将无法生存。但是在医院药品费用没有切实下降之前,政府部门又不敢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担心导致医疗费用进一步上涨。

随着深度老龄社会的步步逼近,收少支多将成为医保基金的新常态。事实上,目前对于医保部门而言,开源空间并不大,费用控制也就成了医改一条必经之路。

朱恒鹏表示,在全民医保条件下,相当比例的看病费用由医保机构来支付,为避免医患双方的过度医疗倾向,应该尽可能避免按照服务项目进行支付的付费方式,而采取其他一系列更为科学的付费模式。国内部分地区的试点也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比如,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付费可以尝试采取按人头付费的制度,住院付费可以采取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制度。这些制度能够有效地缓解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现象。


来源:经济参考报、体外诊断网、老虎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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