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推进新农合立法 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将提高

  • 2009-07-20

     从卫生部7月13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将逐步提高,今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100元;2010年开始,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同时,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这是在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五部门印发的新医改重要配套文件《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意见》中提出来的。”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说,新农合制度去年已全面覆盖中国内地农村地区,今年第一季度参合人数已达到8.3亿人。

    据聂春雷介绍,2009年每人每年100元的筹资标准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20元。2010年计划达到的每人每年150元的筹资标准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增加到60元,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聂春雷介绍说,为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将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同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年底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使农民充分受益。

    聂春雷表示,将坚持便民的就医和结报方式,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方便参合农民在全省范围内就医补偿。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全国逐步建立新农合监测网络。

    另据聂春雷透露,卫生部一直在积极推进新农合的立法工作,因为新农合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现阶段由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件或许还不成熟,但是可以先制定一个条例。目前,国务院已将《新农合条例》纳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卫生部正在组织人员搞调研,起草相关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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