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医改配套办法当问计于民

  • 2009-05-31

       国家发改委官员近日称,目前发改委正在协调相关部委,争取在6月陆续出台医改配套文件。

       医改整体方案虽然已在4月6日公布,但是医改整体方案是框架性、原则性方案,唯有通过后续出台的配套文件,新医改政策才能真正“落地”。而配套文件的制定与出台,显然也应该像医改整体方案那样,设置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的环节。

       这首先是由医改配套文件之于民众利益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医改整体方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惠民性,但需通过配套文件出台才能具体施行,医改配套文件之于民众利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医改政策利益攸关方,民众显然不应在医改配套文件的制定上缺位,应该享有充分的发言权与建议权,新医改政策的惠民性才能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反映,民众权益才能得到更切实的维护与保障。

       其次是防范医改政策在具体实施与执行过程中出现变形走样的需要。具体配套文件的制定与出台,涉及诸多部门的实际利益,也易受部门利益的干扰,某些部门可能会在其中掺杂部门私利考量,或者因为照顾与平衡部门利益而使民众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征求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吸纳其合理部分,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牵制部门利益,更可维护民众利益。

       医改配套办法的制定与出台涉及多方利益,而在利益相关各方当中,有关部门处于强势地位,民众相对弱势,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民众缺乏参与的必要途径与平台,政策的天平就可能会朝着不利于民众的方向倾斜。如果充分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就可以尽量实现利益各方博弈的均衡与公平,从而让医改配套文件的制定与出台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医改政策的原意,维护与保障民众的医疗权益。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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