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强调不断完善医保等各项社保制度

  • 2009-05-25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2日下午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学习内容是世界主要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周弘研究员、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何平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讲解。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指出,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胡锦涛强调,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已有的各项保障制度,要不断完善政策,扩大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快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要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待遇水平。
   
      胡锦涛指出,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增加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不断充实和壮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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