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两项发展规划通知

  • 2021-12-29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资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国防科工、矿山安监主管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工信部


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获得更多资讯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