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有序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避免对各类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为确保暂行规定广泛听取医疗器械行业的建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携手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线上座谈会,就相关医疗器械类无线充电设备的需求进行讨论,当天有10余家企业30多人参加了线上座谈会。
会议的内容非常重要, 暂行规定拟于2022年1月1日实施。规定实施后所有移动和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应当工作在 100-148 .5kHz 、 6765 -6795kHz 、 13553 -13567kHz 频段 , 且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 50W , 辐射参数应当满足 《无线充电 ( 电力传输 ) 设备技术要求》,且对无线充电设备应当在其产品使用说明 (含电子显示的说明书 ) 中应该注明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规范,并将纳入医疗器械注册此类产品必须遵循的国家标准。会上包括美敦力、波科、飞利浦、苏州景昱、厦门新声等公司均发现公司已有产品,如植入脑深部、骶神经、脊髓神经类的刺激器等产品,可能涉及频段超出规定中拟限定的频段,一旦实施将导致销售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形。下一阶段,协会还将广泛调研,避免出现规定实施后企业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的情形,也请涉及的企业及时联系(联系人:胡慧慧18010282003,邮箱:huhuihui@camdi.org),协会将把企业的需求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当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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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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